1、根據《國泰大廈弱電系統構架》(詳見附件一)的要求,調整相應弱電結構和系統圖,調整或重新設計相應弱電平面圖;經甲方和原設計同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(集團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原設計方)認可后,配合原設計單位出圖;并協助甲方的審圖溝通工作等; 2、在弱電施工過程中,依據產品特點對《弱電一次深化設計圖紙》進行優(yōu)化設計; 3、弱電系統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支持和服務; 4、弱電系統調試和驗收過程中的技術服務; 5、上述工作內容各節(jié)點出圖時間分別不得超過25天,同時依據施工現場進度要求調整。 |